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人才,现将有关2023届长沙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
4.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会2次及以上,并有记录证明。
6.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一次获评校级荣誉称号。(限: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参加“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等),成绩显著,曾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名额为本学院2023届毕业生总数的8%。
学院名称 |
学院总人数 |
校级优秀毕业生计划人数 |
土木工程学院 |
353 |
28 |
机电工程学院 |
416 |
33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452 |
36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398 |
32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208 |
17 |
法学院 |
135 |
11 |
马栏山新媒体学院 |
365 |
29 |
外国语学院 |
302 |
2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67 |
45 |
艺术设计学院 |
310 |
25 |
音乐学院 |
146 |
12 |
数学学院 |
75 |
6 |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144 |
12 |
合计 |
3871 |
310 |
三、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辅导员组织,班级民主推荐。
2.学院把关。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院确定推荐对象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学校审定。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会同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提出优秀毕业生名单,报学校审定。
四、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授予“长沙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加大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各学院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2.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评选工作要坚持在学院的领导下进行,明确学院党总支书记为责任领导。
3.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等受到处分的,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
4.各学院在2023年3月9日前将:《长沙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长沙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纸质档书记需签字盖章,见附件2)各一份纸质材料和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支撑材料的复印件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318室,并将附件2和长沙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名单(Word版样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5.各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84261304 电子邮箱:416627721@qq.com
附件:1.长沙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长沙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3.长沙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3年2月22日